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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房新规定:非经营型公建需首期建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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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领地
资深买房顾问 2021-01-17

  天津市住建委网站发布了,关于修订《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管理办法》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。

  其中,征求意见稿提出,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住宅商品房,必须在领取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后,方可交付使用。

  除此之外,意见稿还要求分期建设的住宅商品房,应首期建设规划的非经营性公建设施。具体内容如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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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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